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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百一十章 食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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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麽多年,我見過的死人也不少,但是,我自認我的心理素質都如鋼鐵般堅硬了,在看見獵狗屍體的時候,我還是差點沒有穩住。

我終於知道為什麽殯儀館的人,都不敢來收被槍決的犯人屍體,因為被槍決的犯人屍體,真的是很恐怖,很恐怖。

因為是近距離的槍決,子彈的威力何等巨大,直接將獵狗的腦殼子轟成了兩半。

獵狗的腦殼子就像被劈開的椰殼,肝腦塗地,飛濺的到處都是,空氣中彌漫著濃濃的血腥味。

以前我還挺喜歡吃豬腦花的,今天看見噴濺的人腦以後,我估計很長時間都不會對腦花產生興趣。

獵狗面朝下趴在地上,嘴角流出血來,腦袋下面的鮮血更是像噴泉一樣,突突突的往外冒。

這些鮮血順著石頭的縫隙浸入泥土裏,又滋養了那些野草,讓這裏的野草看上去都像是染成了血紅色。

獵狗的雙眼圓鼓鼓的瞪著,一直沒有閉上。

“怎麽樣,敢收屍嗎?”何二伯將黑色的裹屍袋遞給我。

我咬咬牙,強忍著惡心之感說:“敢!”

我正準備伸手接過裹屍袋,何二伯卻又將裹屍袋收了回去,冷冰冰的說:“收屍自有收屍的一套規矩,你什麽都不懂,冒冒失失去收屍,只怕是壞了規矩,站到邊上去吧!”

我怔了怔,隨即站到邊上。

我巴不得何二伯親自動手操作,這樣我就能看出他是不是在收魂。

何二伯取下自己身上的一個小背包,先從裏面摸出一對白蠟燭,點燃以後,插在屍體兩邊的石縫裏。

接著,何二伯又摸出三張冥紙,在燭火上點燃,隨手扔在風裏。

整個過程看上去都很正常,並沒有什麽不妥之處。

我的心裏暗暗焦急,難道何二伯早有防備,所以不準備當著我的面收魂了嗎?

不可能呀,監獄裏很長時間才會出一個死刑犯,何二伯不可能錯過這個千載難逢的收魂機會呀。

如果錯過獵狗,下一個死刑犯又不知道是什麽時候了。

就在我楞神的時候,何二伯沖我招了招手,示意我蹲在獵狗的屍體旁邊。

“你看這裏!”何二伯伸手指著獵狗的天門穴,慢悠悠的說道:“通常呢,人死之後的半炷香時間,就會靈魂出竅,人的魂魄呢,就會從天門穴這個位置飄出來……”

“然後呢?”我裝作什麽都不懂的樣子。

“然後……嘿嘿……”何二伯突然詭異的笑了兩聲,指尖悄無聲息的探出一支寸長的黑針,針尖頂著獵狗的天門穴,沖我說道:“你處心積慮的接近我,不就是想看我表演收魂嗎?”

我的心裏猛然一驚,好狡猾的老狐貍,原來他早就知道了!

不等我從驚訝中回過神來,何二伯突然閃電般出手,我只覺眉心傳來一陣刺痛,頓覺眼前一黑,全身的力氣仿佛一下子被抽空了,整個人筆挺挺的倒了下去,耳畔反覆回蕩著何二伯陰桀的笑聲。

當我睜開眼睛的時候,感覺腦袋昏沈的厲害,就像患了重感冒一樣,渾身乏力。

我試著動了一下,卻發現自己無法動彈。

低頭一看,原來自己被五花大綁在一張木頭案臺上,案臺上血跡斑斑,散發著濃烈的腐臭味,感覺就像是殺豬的那種案板。

腐臭味反而將我熏得清醒了一些,我環顧四周,發現自己置身在一座破爛的小木屋裏面,這間木屋應該有前後兩間房,我在裏間,外面還有一間。

沒有燈光,墻壁上掛著一盞老式煤油燈,燈罩已經被煙熏得黢黑,臟兮兮的。

墻角放著一口大缸子,農村裏用來裝水的那種大缸。

這裏是什麽地方?

我為什麽會在這裏?

回憶在腦海裏慢慢拼湊,半晌,我終於想起,我在刑場的時候,被何二伯暗算了,他為什麽還沒有殺我?

我沙啞著嗓子,吼叫道:“有人嗎?何二伯?你個老王八蛋,是不是你把我弄到這裏來的?滾出來!滾出來啊!”

我吼了半天,何二伯的身影終於慢吞吞的從外面屋子走進來。

何二伯的模樣很瘆人,他的手裏端著一碗夾生飯,夾生飯上面竟然倒插著五根人的手指頭,手指都已經被滾油炸熟了,滋滋的冒著肉香味兒。

何二伯扒拉一口飯,然後架起一根手指,放在嘴裏,咬得哢嚓作響,看他那模樣,竟還吃得津津有味。

我的喉頭哽咽了一下,哇的噴出一大口酸水,這個老王八蛋太變態了,不僅收魂,而且還有食屍癖。

這五根手指頭是誰的?

我只覺心頭一陣發毛,難道是……獵狗的?

何二伯走到案板邊上,俯身看著我,沖我陰陰笑了笑,夾起一根手指頭,問我:“餓了吧?要不要嘗嘗?很新鮮的,剛剛從你朋友身上砍下來的!嘿嘿嘿!”

“你個死變態,你會遭天譴的!”我瞪紅了眼睛,對著何二伯怒目而視。

何二伯居然在吃獵狗的手指,我心中的怒火已經燃燒到了極致,我拼命掙紮著,卻發現四肢被捆綁得死死的,自己呈一個大字躺在案板上,根本就動彈不了。唯一能動的,就只有嘴巴。

“天譴?呵呵,我覺得我還怕天譴嗎?我眼又瞎,背又駝,腳也快瘸了,老天爺待我不薄啊!”何二伯說到這裏,噗的從嘴裏吐出半截手指骨,那樣子就像在啃一只雞爪子。

我的心狠狠顫抖著,這個何二伯,絕對是迄今為止,我所見過最為變態的一個人。

“你斬了獵狗的手指,回頭你把屍體送到殯儀館的時候,看你怎麽交代!”我說。

“交代什麽?呵呵,殯儀館的那些膽小鬼,根本不會過問被槍決的屍體,直接扔進火化爐燒了便是,誰會在乎這些屍體少了什麽東西?”

何二伯一邊說,一邊咂吧著嘴巴:“實話講,吃了這麽多年的屍體,我還是覺得大腿肉比較細嫩,烤著吃不錯。最有嚼勁的是小腿骨,但是耳朵才是最下酒的。至於這手指頭嘛,馬馬虎虎,勉強當零食湊合吧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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